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22处房屋租赁权竞价公告
编号:ZHCQ2023035
受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骆驼街道办事处委托,兹定于2023年10月26日9:00至11:00止(延时除外)在镇海区产权交易平台(http://zhcqjy.bidding.gov.cn:11000/bidding/projectList)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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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
名称
|
规划用途
|
建筑
面积(平方米)
|
租赁期限
(年)
|
起拍价
(元)/年
|
保证金
(元)
|
备注
|
|
1
|
镇海区骆驼街道联勤路23号1-11,2-11室
|
商业用房
|
169.05
|
3
|
68400
|
10000
|
空置
|
|
2
|
镇海区骆驼街道联勤路85号1-10,2-10室
|
商业用房
|
175.58
|
3
|
73900
|
10000
|
空置
|
|
3
|
镇海区骆驼街道三五北路151弄9-1号1-32室
|
商业用房
|
14.67
|
3
|
6000
|
1000
|
空置
|
|
4
|
镇海区骆驼街道三五北路151弄25号1-9,2-7室
|
商业用房
|
166.95
|
3
|
43600
|
5000
|
空置
|
|
5
|
镇海区骆驼街道三五北路151弄27-1号1-28,2-6室
|
商业用房
|
223.40
|
3
|
56100
|
10000
|
空置
|
|
6
|
镇海区骆驼街道兴骆路30号1-9,2-9室
|
商业用房
|
171.01
|
3
|
43600
|
5000
|
空置
|
|
7
|
镇海区骆驼街道兴骆路78号1-4,2-4室
|
商业用房
|
172.28
|
3
|
48500
|
5000
|
租借届满,腾空中
|
|
8
|
镇海区骆驼街道兴骆路16弄15号1-5,2-5室
|
商业用房
|
166.90
|
3
|
42600
|
5000
|
空置
|
|
9
|
镇海区骆驼街道兴骆路16弄33号1-3,2-3室
|
商业用房
|
169.64
|
3
|
41700
|
5000
|
租借届满,腾空中
|
|
10
|
镇海区骆驼街道联勤路92号1-8,2-8室
|
商业用房
|
291.46
|
3
|
103100
|
10000
|
空置
|
|
11
|
镇海区骆驼街道镇海大道西段19号1-8室
|
商业用房
|
110.13
|
3
|
81100
|
10000
|
空置
|
|
镇海区骆驼街道镇海大道西段89号骆城华苑3号2-7室
|
202.24
|
|
12
|
镇海区骆驼街道镇海大道西段29号1-6室
|
商业用房
|
135.12
|
3
|
77400
|
10000
|
空置
|
|
镇海区骆驼街道镇海大道西段89号骆城华苑3号2-5室
|
190.29
|
|
13
|
镇海区骆驼街道镇海大道西段41号1-3室
|
商业用房
|
78.38
|
3
|
58600
|
10000
|
空置
|
|
镇海区骆驼街道镇海大道西段89号骆城华苑3号2-2室
|
128.71
|
|
14
|
镇海区骆驼街道镇海大道西段55号1-6室
|
商业用房
|
77.29
|
3
|
61100
|
10000
|
空置
|
|
镇海区骆驼街道镇海大道西段89号骆城华苑2号2-5室
|
168.69
|
|
15
|
镇海大道西段7号1-4室
|
商业用房
|
71.49
|
3
|
66900
|
10000
|
在租,2023年12月7日到期
|
|
镇海大道西段89号骆城华苑4号2-2室
|
166.50
|
|
16
|
镇海大道西段9号1-3室
|
商业用房
|
33.70
|
3
|
44500
|
5000
|
在租,2023年12月7日到期
|
|
镇海大道西段9号2-1室
|
130.15
|
|
17
|
镇海大道西段17号1-9、2-8室
|
商业用房
|
158.94
|
3
|
50100
|
10000
|
在租,2023年12月7日到期
|
|
18
|
镇海大道西段25号1-7室
|
商业用房
|
145.82
|
3
|
74200
|
10000
|
在租,2023年12月7日到期
|
|
镇海大道西段89号骆城华苑3号2-6室
|
165.14
|
|
19
|
镇海大道西段43号1-1、2-1室
|
商业用房
|
138.83
|
3
|
49200
|
5000
|
在租,2023年12月14日到期
|
|
20
|
镇海大道西段53号1-7、2-6室
|
商业用房
|
155.11
|
3
|
46900
|
5000
|
在租,2024年1月30日到期
|
|
21
|
镇海大道西段69号1-1室
|
商业用房
|
55.15
|
3
|
52300
|
10000
|
在租,2023年12月13日到期
|
|
镇海大道西段89号骆城华苑2号2-1室
|
136.19
|
|
22
|
镇海大道西段101号1-8室
|
商业用房
|
49.21
|
3
|
26500
|
5000
|
在租,2023年12月13日到期
|
二、竞买人资格:
1、信誉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对下列竞买人及其相关联企业谢绝参加:①、在与委托人上一轮租赁期内或在其他房屋租赁中,存在拖欠房租费、违章建筑、转租、改变租赁用途等违反租赁合同行为拒不改正引起司法纠纷的;②、竞买人有任何不良诚信记录与重大失信记录;③、有干扰委托人正常招租,无理取闹行为的;
三、竞价方式:以增价竞买方式进行网络竞价。
四、展示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5日止,与本公司联系看样事宜。
五、报名办法:竞买人应于2023年10月25日16时前登陆镇海区产权交易平台(http://zhcqjy.bidding.gov.cn:11000/bidding/projectList)进行参加并交纳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账户:宁波市镇海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账号:5201 0122 0011 50460,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支行。
注: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未报名的,则视为放弃优先租赁权。
六、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朱老师,19906885771
七、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798号镇海文化艺术中心A区一层(AB连廊中间东面)
未尽事宜请咨询宁波市镇海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和查看公告须知。
宁波市镇海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2日
竞价须知
本公司定于2023年10月26日9:00至11:00止(延时除外)在镇海区产权交易平台(http://zhcqjy.bidding.gov.cn:11000/bidding/projectList)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一切竞价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下进行,具有法律效力。
二、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价标的
|
序号
|
标的
名称
|
规划用途
|
建筑
面积(平方米)
|
租赁期限
(年)
|
起拍价
(元)/年
|
保证金
(元)
|
备注
|
|
1
|
镇海区骆驼街道联勤路23号1-11,2-11室
|
商业用房
|
169.05
|
3
|
68400
|
10000
|
空置
|
|
2
|
镇海区骆驼街道联勤路85号1-10,2-10室
|
商业用房
|
175.58
|
3
|
73900
|
10000
|
空置
|
|
3
|
镇海区骆驼街道三五北路151弄9-1号1-32室
|
商业用房
|
14.67
|
3
|
6000
|
1000
|
空置
|
|
4
|
镇海区骆驼街道三五北路151弄25号1-9,2-7室
|
商业用房
|
166.95
|
3
|
43600
|
5000
|
空置
|
|
5
|
镇海区骆驼街道三五北路151弄27-1号1-28,2-6室
|
商业用房
|
223.40
|
3
|
56100
|
10000
|
空置
|
|
6
|
镇海区骆驼街道兴骆路30号1-9,2-9室
|
商业用房
|
171.01
|
3
|
43600
|
5000
|
空置
|
|
7
|
镇海区骆驼街道兴骆路78号1-4,2-4室
|
商业用房
|
172.28
|
3
|
48500
|
5000
|
租借届满,腾空中
|
|
8
|
镇海区骆驼街道兴骆路16弄15号1-5,2-5室
|
商业用房
|
166.90
|
3
|
42600
|
5000
|
空置
|
|
9
|
镇海区骆驼街道兴骆路16弄33号1-3,2-3室
|
商业用房
|
169.64
|
3
|
41700
|
5000
|
租借届满,腾空中
|
|
10
|
镇海区骆驼街道联勤路92号1-8,2-8室
|
商业用房
|
291.46
|
3
|
103100
|
10000
|
空置
|
|
11
|
镇海区骆驼街道镇海大道西段19号1-8室
|
商业用房
|
110.13
|
3
|
81100
|
10000
|
空置
|
|
镇海区骆驼街道镇海大道西段89号骆城华苑3号2-7室
|
202.24
|
|
12
|
镇海区骆驼街道镇海大道西段29号1-6室
|
商业用房
|
135.12
|
3
|
77400
|
10000
|
空置
|
|
镇海区骆驼街道镇海大道西段89号骆城华苑3号2-5室
|
190.29
|
|
13
|
镇海区骆驼街道镇海大道西段41号1-3室
|
商业用房
|
78.38
|
3
|
58600
|
10000
|
空置
|
|
镇海区骆驼街道镇海大道西段89号骆城华苑3号2-2室
|
128.71
|
|
14
|
镇海区骆驼街道镇海大道西段55号1-6室
|
商业用房
|
77.29
|
3
|
61100
|
10000
|
空置
|
|
镇海区骆驼街道镇海大道西段89号骆城华苑2号2-5室
|
168.69
|
|
15
|
镇海大道西段7号1-4室
|
商业用房
|
71.49
|
3
|
66900
|
10000
|
在租,2023年12月7日到期
|
|
镇海大道西段89号骆城华苑4号2-2室
|
166.50
|
|
16
|
镇海大道西段9号1-3室
|
商业用房
|
33.70
|
3
|
44500
|
5000
|
在租,2023年12月7日到期
|
|
镇海大道西段9号2-1室
|
130.15
|
|
17
|
镇海大道西段17号1-9、2-8室
|
商业用房
|
158.94
|
3
|
50100
|
10000
|
在租,2023年12月7日到期
|
|
18
|
镇海大道西段25号1-7室
|
商业用房
|
145.82
|
3
|
74200
|
10000
|
在租,2023年12月7日到期
|
|
镇海大道西段89号骆城华苑3号2-6室
|
165.14
|
|
19
|
镇海大道西段43号1-1、2-1室
|
商业用房
|
138.83
|
3
|
49200
|
5000
|
在租,2023年12月14日到期
|
|
20
|
镇海大道西段53号1-7、2-6室
|
商业用房
|
155.11
|
3
|
46900
|
5000
|
在租,2024年1月30日到期
|
|
21
|
镇海大道西段69号1-1室
|
商业用房
|
55.15
|
3
|
52300
|
10000
|
在租,2023年12月13日到期
|
|
镇海大道西段89号骆城华苑2号2-1室
|
136.19
|
|
22
|
镇海大道西段101号1-8室
|
商业用房
|
49.21
|
3
|
26500
|
5000
|
在租,2023年12月13日到期
|
四﹑竞买办法:
2、竞买人资格:信誉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对下列竞买人及其相关联企业谢绝参加:①、在与委托人上一轮租赁期内或在其他房屋租赁中,存在拖欠房租费、违章建筑、转租、改变租赁用途等违反租赁合同行为拒不改正引起司法纠纷的;②、竞买人有任何不良诚信记录与重大失信记录;③、有干扰委托人正常招租,无理取闹行为的;
3、报名办法:竞买人应于2023年10月25日16时前登陆镇海区产权交易平台(http://zhcqjy.bidding.gov.cn:11000/bidding/projectList)进行报名并将对应标的的竞价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镇海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支行,账号:52010122001150460)。
4、展示看样: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5日在“镇海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图片展示。竞买人可与本公司提前联系预约实地看样时间,未经咨询看样参拍的,责任自负。
5、委托代理:竞买人可以自行参加竞买,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参加竞买。如需办理授权委托,须在2023年10月25日16时前,委托双方共同携带有效证件及委托书,到本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参加网络竞价。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价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本次竞价仅按房屋之现状进行竞价,竞买人一经参加,即表示认可标的之现状,并愿意接受标的已知或未知的瑕疵。
7、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自由应价时间为2小时,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8、如网络竞价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标的竞价无法正常进行,则将该标的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9、若竞价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本公司可以在竞价活动之前书面告知竞买人,也可在宣布正式竞价前由本公司在网上说明或补充。竞买人一经参拍或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10、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于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处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竞价记录》等相关文件资料,否则视为违约。
五、竞买人:
1、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本《竞价须知》,一经参加,即表示愿意接受本须知的所有规定,并自愿履行《竞价须知》的各项条款。
2、竞价未成交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买受人(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买受人(承租人)与委托方(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付清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凭《租赁合同》无息退还。
六、竞价方式:
1、本次竞价方式为以增价竞买方式进行网络竞价,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2、本次竞价仅对价格进行确认。委托人(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具体权利和义务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3、优先承租权的行使:竞价过程中,优先承租权人可以“出价”以该价格优先买受,如无更高“出价”,则拍归优先承租权人;如有其他竞买人更高“出价”,而优先承租权人不再“出价”的,则拍归“出价”最高的其他竞买人。
七、款项支付:
1、成交价即为年租金,标的支付方式为一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买受人(承租人)须按附后《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及缴款期限支付租金。本次租赁权竞价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轮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约为三个月租金金额,即成交价÷12×3,不足一万元按一万元收取)标的直接付至委托人(出租人)指定帐户: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骆驼街道办事处,开户行:镇海农商银行骆驼支行,账号:231000003141964;并根据《竞价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八、标的移交:
1、竞价成交的,在买受人(承租人)付清所有应付款项后标的物由委托人(出租人)直接交付,具体交付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若买受人(承租人)未能按约定时间履行任一项付款义务的,委托人(出租人)有权拒绝交付。
2、若涉及房屋原承租人到期尚未清退,具体清退时间委托人(出租人)无法作准确判断,买受人若急需用房的,务必谨慎竞买,委托人(出租人)声明不做任何保证。
①如因腾空等原因,委托人在3个月内仍无法交付,买受人可以选择继续等待,也可以放弃,如买受人选择放弃的,委托人向买受人退还已收取的租金和押金,不计息。
②如原承租人拖延搬离时间且委托人通过法律途径收房的,而买受人仍愿意继续等待的,则委托人通过法律途径收回标的后,以买受人留存的联系地址,以邮寄挂号信形式通知(挂号信一经送出,即视为通知已送达);买受人应在通知到达后3个工作日内来办理租赁手续,一次性付清全部竞价成交款,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买受人无权请求返还首轮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且《竞价成交确认书》作废。买受人在委托方收回标的前无权干涉。
3、标的物移交后发生的水、物管费等费用全部费用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承担。
4、租赁期间牵涉到的水、电、通讯、物业管理费和相关部门管理费用、能耗周转金等一切经营费用以及出租使用期间的日常维修、维护、保养、扩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并自行结算。
5、委托人(出租人)及本公司对竞价标的的用途无法做任何承诺,竞买人须自行了解。
6、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同意附件《租赁合同》所有条款,并已完全知晓标的物权属、权利性质、用途等相关问题,若因标的物权属、权利性质、用途等相关问题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经营证照或产生其他纠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风险,并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也不作为解除出租合同的理由。
7、租赁房屋移交
(1)由原承租人竞得房屋租赁权的,则自然延续和移交,房屋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为上期租赁期限满的后一天。
(2)由非原承租人竞得房屋租赁权的,因考虑到原承租人搬迁所需的时间,租赁房屋的移交时间则为房屋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
(3)租赁房屋开始计算租金日期即为房屋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具体移交方式由委托人确定。
九、特别约定:
1、如需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时,按规定报消防、城管、房管等相关部门审批同意方可装修,费用和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租赁关系结束或解除时,委托人(出租人)若要求恢复原样的,承租人必须恢复。经委托人验收认可,方可结清相关费用(履约保证金)。
2、由于历史原因,标的物地址或门牌与证载会有差异,以实际展示为准。
3、委托人及本公司对竞价标的的用途无法做任何承诺,竞买人须自行了解。
4、买受人(承租人)必须在规定的经营范围遵纪守法、合法、规范、文明经营,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危化品等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业、扰民及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序良俗的经营活动。若买受人(承租人)违法经或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的,则应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承担责任,与委托人(出人)无关,同时委托人(出租人)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原出租的标的物,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赔偿均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
5、租赁期间的物业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若涉及水、电、气、通讯、数字电视等安装及增扩容均由承租人自理。
6、竞买人在竞价公告规定的展示时间内有权查验竞价标的物,查阅有关竞价资料,竞买人一经参加,即视为已认可竞价标的的现状;提供的拍租房屋面积仅供竞买人参考,如有实际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成交款(租金)不作退补。
7、委托人(出租人)及本公司对竞价标的的用途无法做任何承诺,竞买人须自行了解。
8、标的物的消防设施及相关消防手续办理由买受人(承租人)负责。
9、委托人(出租人)若须对标的物进行出售的,承租人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
10、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同意附件《租赁合同》所有条款,并已完全知晓标的物权属、权利性质、用途等相关问题,若因标的物权属、权利性质、用途等相关问题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经营证照或产生其他纠纷的,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担风险,并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也不作为解除出租合同的理由。
十、法律责任:
1、委托人(出租人)和本公司对本次竞价标的存在的任何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承租人)不得在竞拍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
2、买受人(承租人)有下列违约情况,买受人(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本公司可自买受人(承租人)违约之日起单方面无条件收回竞价标的。
①竞价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未与本公司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和《竞价笔录》的;未在约定时间内与委托人(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均视为买受人(承租人)违约,竞价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买受人(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买受人(承租人)签订的《竞价成交确认书》,收回竞价标的。同时竞价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本公司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二、在竞价前,委托人(出租人)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竞价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竞价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十三、相关附件为本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四、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附件:《租赁合同》
宁波市镇海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