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CQ2025159 镇海区招宝智能产业园配套餐饮服务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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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发包公告

浙江宏瑞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镇海区城市物流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本项目编号下的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发包,本项目为国企资金采购并非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竞包人提交密封竞包文件。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镇海区招宝智能产业园配套餐饮服务运营

项目编号:ZJHRD-2025-004

发包方式:公开

发包内容:对园区内从业人员提供餐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堂食、外卖打包、茶歇等),具体详见第二部分 发包内容及要求。

服务期限:服务总期限为三年(36个月),合同一年(12个月)一签(按合同约定的服务期起始日起一年),考核不合格时,若未按发包人要求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下年视成交人的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服务地点:招宝智能产业园2号楼一楼。

发包控制价(最低价):人民币50000元/年(设备使用费)。三年总价不得低于150000元。

二、合格竞包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以下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发包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竞包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竞包活动期间。允许联合体形式竞包且以联合体形式竞包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在查询范围内,联合体成员中单个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则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发包代理机构于竞包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若在竞包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成交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竞包活动期间的,发包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包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发包活动。

8、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本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

 (二)、竞包人的特定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事业法人;

2、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仍在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竞包。

三、发包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5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北京时间);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3.2售价:每份300元(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售后不退。

3.3潜在竞包人须在发包文件发售期内进行购买,未购买发包文件的竞标将被拒绝。购买时提供以下资料:竞标申请表、营业执照、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到601657873@qq.com电子邮箱中。

3.4关于本次竞包的文件费款项可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镇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官路科技支行

账    号:201000303064197

户    名:浙江宏瑞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会计, 电话:0574-88150188

备注:汇款时请在备注栏里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需开增票,请一并备注),未按时足额支付发包文件费的将拒绝其竞包。

3.5、购买地址:本项目提供电子版发包文件,如需纸质版发包文件可到浙江宏瑞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镇海庄市街道中官西路1277号启迪科技园区B4五层招标代理部)领取。

四、竞包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竞包人应于2025年9月22日09:30前将竞包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798号(宁波市镇海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五、竞包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本次竞包将于2024年9月22日09:30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798号(宁波市镇海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竞包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同时在浙江宏瑞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及镇海区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218.0.7.247/ZHPRESystem/index.jsp)。

八、其他事项

1、竞包人认为发包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发包文件之日或者发包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发包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和发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发包人、发包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发包人、发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2、竞包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发包程序环节的质疑,不符合一次性要求的,对其相应质疑不予答复。

3、发包人可以对已发出的发包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浙江宏瑞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及镇海区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218.0.7.247/ZHPRESystem/index.jsp)上,要求已取得发包文件的竞包人密切关注网上信息或书面通知,未浏览到,责任自负。

4、本次场地使用费(包括信息发布等费用)合计2000元,由中标人在中标后一次性支付给宁波市镇海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九、业务咨询:

1、发包人:宁波市镇海区城市物流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平海路1188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74-86276299

2、发包代理机构:浙江宏瑞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镇海庄市街道中官西路1277号启迪科技园区B4五层

联系人:应工、唐工、徐工    联系电话:13028995660、18858211364

3、异议受理联系人:谢老师(宁波市镇海区镇兴投资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574-56267681

 

 

 

 附件:竞包申请表格式

 

 

 

 

 

 

 

 

 


浙江宏瑞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镇海区招宝智能产业园配套餐饮服务运营进行公开发包,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发包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JHRD-2025-004

二、项目名称:镇海区招宝智能产业园配套餐饮服务运营

三、开标日期:2025年 09月 22日

四、公告期限:2025年 09月 24日至2025年 09月 28日

五、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总期限为三年(36个月),合同一年(12个月)一签(按合同约定的服务期起始日起一年),考核不合格时,若未按发包人要求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下年视乙方的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六、中包内容:

序号

中包候选人名称

中包内容

中包金额(元)

1

浙江楠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镇海区招宝智能产业园配套餐饮服务运营

设备使用费(1年)

设备使用费(3年)

51653.72元

154961元

七、其他事项:

竞包人对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即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或发包代理机构提出。

八、联系方式

1、发包人:宁波市镇海区城市物流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平海路 1188 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4-86276299

2、发包代理机构:浙江宏瑞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中官西路 1277 号启迪科技园区 B4 五层

联系人:应工、唐工

联系电话:13028995660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798号镇海文化艺术中心A区一层(AB连廊中间东面) 联系电话:0574-88889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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