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消防特勤大队与化工训练基地南地块山体边坡治理与排水工程(施工)采购竞价公告
编号:ZHCQ2023013
(一)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二)项目简介:
项目概况:工程位于镇海区澥浦镇岚山
本次采购限价:2492371元(超过采购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山体边坡治理与排水工程(包括削坡,锚杆、主动防护网、坡脚挡墙及栽种苗木、平台及坡脚排水沟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
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施工质量合格,并符合《浙江省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试行)》《浙江省露天开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安全要求:合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为了确保此次采购质量,要求参与的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1)报名表;
(2)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供应商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不得超过60周岁)]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6)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注:承诺制,具体详见承诺函)。
(7)其他: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投标风险提示确认,并将回执盖章加入报名资料中。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2023年4月份~2023年6月份)的社会保险证明;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代理人对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之日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5)采购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注:以上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公章;资料未加盖公章或资料不齐全的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四)报名方式:
1、报名地点:宁波雄镇矿业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镇海大厦16楼)。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电子邮件发出后将盖章版资料原件邮寄或在开标现场递交(资料单独递交请勿与投标文件包封在一起)给采购人,报名时间为指定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3、报名时间:自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1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联系人: 陶乐聪 ;联系电话: 15757821946 。
(五)根据《宁波市雄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限额以下非招标工程项目采购管理办法》(雄镇【2023】9号)确定入围单位,采购(代理)人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通知入围单位。
(六)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具体以采购文件约定为准。
(七)开标时间、地点:具体以采购文件约定为准。
(八)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雄镇集团公众号及镇海区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对外发布(网址:https://cqfw.alajq.com/ZHPRESystem/)。
(九)采购结果公告发布
本次采购结果公告同时在雄镇集团公众号及镇海区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上发布(网址:https://cqfw.alajq.com/ZHPRESystem/),公示3 天。
(十)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工程招标费率打五折收取,具体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由中标人支付招标服务费。
(十一)联系方式
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
采购人:宁波雄镇矿业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楼
联系人:宋释科 陈文昌
联系电话:0574-87865993
报 名 表
宁波雄镇矿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自愿报名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宁波市消防特勤大队与化工训练基地南地块山体边坡治理与排水工程(施工) 的比选采购活动,我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全称)
供应商地址
联系人(必填)
电话/手机
(必填)
E-mail(必填)
传 真
企业规模
□微型 □小型 □中型 □大型
备 注
附:盖章的报名表、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风险提示确认等(具体按公告要求提供相应资料),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 253399450@qq.com 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致: (采购人):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及宁波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就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1、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如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我公司无串通投标行为。
3、我公司的投标报价是由供应商或我公司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如存在不符的情形,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或取消中标资格;
4、我公司无恶意报价行为。如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行为,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5、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行贿犯罪行为。如被认定存在上述情形的,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如中标之后被查实,同意取消中标资格;
6、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如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除项目负责人以外职位的,中标后从其他项目中撤离职位,否则同意取消中标资格;如我公司在本项目及其他工程中同时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我公司将积极配合采购人解决,包括同意取消中标资格;
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招标所需资格要求并具备招标要求的资质(格)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如被认定不具备上述证书的,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或取消中标资格;
8、如我方中标,在可以自主确定材料设备供应商的情况下,我公司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能满足项目基本要求的并列入《宁波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和《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目录》的产品。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风险提示确认
一、根据本项目政策处理推进情况,执勤楼北侧边坡和预留用地东侧道路边坡需分阶段实施,存在二次进场情况。
二、因拟建项目位于在建项目场区内,中标单位需按照有关单位要求办理设备、材料及人员进出场相关手续,采购人将给予协助。
三、中标人在实施工程时应注意对相邻工程的建筑单体和成品采取保护措施,如造成损坏的,则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并赔偿全部费用。
四、中标人应负责实施项目顺利开展需要建设的临时工程、供水供电的手续的办理,并协助采购人办理政策处理事项。
五、如项目因政策处理(坟墓迁移)导致无法顺利实施,施工工期发包人予以顺延,相关费用不予补偿。
我方对上述情况已悉知。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附件:
承诺函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798号镇海文化艺术中心A区一层(AB连廊中间东面) 联系电话:0574-88889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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