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CQ2023058-4 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沿江东路6-1至6-3室

起始价:¥ 1.86 万元
保 证 金:¥ 0.2 万元
加价幅度:¥ 500.0 元
  • 报名时间: 报名结束
  • 竞价方式: 网上竞价
  • 竞价时间: 竞价结束

宁波市镇海区9处房屋租赁权竞价公告

编号:ZHCQ2023058


 

受宁波市镇海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兹定于2023年12月27日9:00至10:00止(延时除外)在镇海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s://218.0.7.247/ZHPRESystem/index.jsp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

序号

标的

名称

租赁用途

租赁建筑面 积(平方米)

起拍价(元)/年

保证金(元)

租赁期限

(年)

1

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沿江东路1-5室

办公

163.1

53000

5000

3

2

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沿江东路5-1至5-3室

办公

236.1

78400

10000

3

3

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沿江东路5-5室

办公

131.35

43600

5000

3

4

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沿江东路6-1至6-3室

办公

55.8

18600

2000

3

5

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沿江东路6-4室

办公

357.15

119200

20000

3

6

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沿江东路6-5室

办公

131.35

43800

5000

3

7

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沿江东路7层整层

办公

491.57

160000

20000

3

8

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沿江东路1-2室

车库

25.5

3600

500

3

9

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沿江东路1-3室

车库

34

3600

500

3

 

二、竞买人资格:

1、信誉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对下列竞买人及其相关联企业谢绝参加:①、在与委托人上一轮租赁期内存在拖欠房租费、转租、改变租赁用途等违反租赁合同行为拒不改正引起司法纠纷的;②有干扰委托人正常招租,无理取闹行为的。

三、竞价方式:以增价竞买方式进行网络竞价。

四、展示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6日止,与本公司联系看样事宜。

五、报名办法:竞买人应于2023年12月26日16时前登陆镇海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s://218.0.7.247/ZHPRESystem/index.jsp进行报名并将对应标的的竞价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镇海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支行,账号:52010122001150460)。

注: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未报名的,则视为放弃优先租赁权。

六、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朱老师,19906885771

七、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798号镇海文化艺术中心A区一层(AB连廊中间东面)

未尽事宜请咨询宁波市镇海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和查看公告须知。

 

                                  

 

宁波市镇海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3日

 

 

 

 

 

竞价须知

本公司定于2023年12月27日9:00至10:00止(延时除外)在镇海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s://218.0.7.247/ZHPRESystem/index.jsp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一切竞价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下进行,具有法律效力。

二、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价标的

序号

标的

名称

租赁用途

租赁建筑面 积(平方米)

起拍价(元)/年

保证金(元)

租赁期限

(年)

1

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沿江东路1-5室

办公

163.1

53000

5000

3

2

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沿江东路5-1至5-3室

办公

236.1

78400

10000

3

3

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沿江东路5-5室

办公

131.35

43600

5000

3

4

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沿江东路6-1至6-3室

办公

55.8

18600

2000

3

5

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沿江东路6-4室

办公

357.15

119200

20000

3

6

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沿江东路6-5室

办公

131.35

43800

5000

3

7

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沿江东路7层整层

办公

491.57

160000

20000

3

8

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沿江东路1-2室

车库

25.5

3600

500

3

9

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沿江东路1-3室

车库

34

3600

500

3

 

四﹑竞买办法:

  注:本次竞价活动所涉房屋有原承租人,租赁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原承租人按规定报名并参加竞买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未报名的,则视为放弃优先租赁权。

2、竞买人资格:信誉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对下列竞买人及其相关联企业谢绝参加:①在与委托人上一轮租赁期内存在拖欠房租费、转租、改变租赁用途等违反租赁合同行为拒不改正引起司法纠纷的;②有干扰委托人正常招租,无理取闹行为的。

3、报名办法:竞买人应于2023年12月26日16时前登陆镇海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s://218.0.7.247/ZHPRESystem/index.jsp进行报名并将对应标的的竞价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镇海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支行,账号:52010122001150460)。

4、展示看样: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6日在“镇海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图片展示。竞买人可与本公司提前联系预约实地看样时间,未经咨询看样参拍的,责任自负。

5、委托代理:竞买人可以自行参加竞买,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参加竞买。如需办理授权委托,须在2023年12月26日16时前,委托双方共同携带有效证件及委托书,到本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参加网络竞价。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价活动认定为代理人本人的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本次竞价仅按房屋之现状进行竞价,竞买人一经参加,即表示认可标的之现状,并愿意接受标的已知或未知的瑕疵。

7、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自由应价时间为1小时,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2分钟。

8、如网络竞价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标的竞价无法正常进行,则将该标的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9、若竞价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本公司可以在竞价活动之前书面告知竞买人,也可在宣布正式竞价前由本公司在网上说明或补充。竞买人一经参拍或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10、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于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委托方处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竞价记录》等相关文件资料,否则视为违约。

五、竞买人:

1、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本《竞价须知》,一经参加,即表示愿意接受本须知的所有规定,并自愿履行《竞价须知》的各项条款。

2、竞价成交的,买受人(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买受人(承租人)与委托方(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付清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凭《房屋租赁合同》无息退还。竞价未成交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六、竞价方式:

1、本次竞价方式为以增价竞买方式进行网络竞价,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2、本次竞价仅对价格进行确认。委托人(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具体权利和义务以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3、优先承租权的行使:竞价过程中,优先承租权人可以“出价”以该价格优先买受,如无更高“出价”,则拍归优先承租权人;如有其他竞买人更高“出价”,而优先承租权人不再“出价”的,则拍归“出价”最高的其他竞买人。

七、款项支付:

1、成交价即为年租金,竞价标的年租金支付方式为一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买受人(承租人)须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及缴款期限支付租金。本次租赁权竞价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应于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租金)直接付至委托人(出租人)指定帐户:名称:宁波市镇海投资有限公司  账号:33101984036050063885  开户行: 建设银行镇海支行。

2、竞价成交的,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支付成交价2%的竞价服务费,付款账户:户名:宁波市镇海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帐号:5201 0122 0011 50460,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支行。若买受人(承租人)未能及时支付的,本公司有权在保证金里优先扣除。

八、标的移交:

1、竞价成交的,在买受人(承租人)付清所有应付款项后标的物由委托人(出租人)直接交付,具体交付时间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若买受人(承租人)未能按约定时间履行任一项付款义务的,委托人(出租人)有权拒绝交付。

2、本次竞价活动所涉房屋有原承租户,租赁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若涉及房屋原承租人到期尚未清退,具体清退时间委托人(出租人)无法作准确判断,买受人若急需用房的,务必谨慎竞买,委托人(出租人)声明不做任何保证。

如因腾空等原因,委托人在租赁权竞价成交后2个月内仍无法交付,买受人可以选择继续等待,也可以放弃,如买受人选择放弃的,委托人向买受人退还已收取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竞价服务费不予返还。买受人同意委托人不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5、租赁期间牵涉到的水、电、通讯、物业管理费等一切经营费用以及出租使用期间的日常维修、维护、保养、扩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并自行结算。

6、委托人(出租人)及本公司对竞价标的的用途无法做任何承诺,竞买人须自行了解。

7、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同意附件《房屋租赁合同》所有条款,并已完全知晓标的物权属、权利性质、用途等相关问题,若因标的物权属、权利性质、用途等相关问题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经营证照或产生其他纠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风险,并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也不作为解除出租合同的理由。

8、租赁房屋移交

(1)由原承租人竞得房屋租赁权的,则自然延续和移交,房屋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为上期租赁期限满的后一天。

(2)由非原承租人竞得房屋租赁权的,因考虑到原承租人搬迁所需的时间,租赁房屋的移交时间则为房屋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

(3)租赁房屋开始计算租金日期即为房屋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具体移交方式由委托人(出租人)确定。

九、特别约定:

1、由于历史原因,标的物地址或门牌与证载会有差异,以实际展示为准。

2、委托人及本公司对竞价标的的用途无法做任何承诺,竞买人须自行了解。

3、竞买人在竞价公告规定的展示时间内有权查验竞价标的物,查阅有关竞价资料,竞买人一经参加,即视为已认可竞价标的的现状;提供的拍租房屋面积仅供竞买人参考,如实际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成交款(租金)不作退补。

十、法律责任:

1、委托人(出租人)和本公司对本次竞价标的存在的任何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承租人)不得在竞拍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

2、买受人(承租人)有下列违约情况,买受人(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本公司可自买受人(承租人)违约之日起单方面无条件收回竞价标的。

①竞价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未与本公司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和《竞价笔录》的;未在约定时间内与委托人(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均视为买受人(承租人)违约,竞价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买受人(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买受人(承租人)签订的《竞价成交确认书》,收回竞价标的。同时竞价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本公司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在竞价前,委托人(出租人)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竞价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竞价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十二、相关附件为本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三、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附件:《房屋租赁合同》

 宁波市镇海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3日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798号镇海文化艺术中心A区一层(AB连廊中间东面) 联系电话:0574-88889986

宁波市镇海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浙ICP备2023042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