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CQ2024007 施工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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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采购公告

编号:ZHCQ2024007



我公司投资建设的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田顾村、杜夹岙村、中心村 9 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临时道路(运输专用道路)破损混凝土路面维修及围挡更换工程因施工需要,计划对临时道路(运输专用道路)破损混凝土路面维修及围挡更换进行公开询价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名称: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田顾村、杜夹岙村、中心村 9 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临时道路(运输专用道路)破损混凝土路面维修及围挡更换工程。

二、工程地点:镇海区九龙湖镇。

三、计划工期:工期50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四、主要工作内容及支付条款:

1.钢筋混凝土路面破碎,厚25cm,面积暂估768m2,含混凝土破碎、装车、运输、处置等一切费用;砼和钢筋的拆除料残值由中标单位处理,残值抵消相关施工费。

2.原拆除路面和重新浇筑砼路面钢筋布置:三级螺纹钢Φ14单层双向,间距25cm*25cm;路面C35砼浇筑,厚25cm;面积暂估768m2,含模板、混凝土浇筑、养护、切缝、路面防滑条等一切费用。

3.道路两侧围栏斜撑拆除及更换安装150根,与路面交接处采用C25砼加固;拆除料残值由中标单位处理,残值抵消相关施工费。

4.600米整体围栏(含斜撑、立柱)更换,围栏立柱高2.0m,柱距3.0m;加厚小孔60*60mm,硬塑铁丝网4mm,围网高1.8米;基础利用现有混凝土结构;围栏拆除料残值由中标单位处理,残值抵消相关施工费。

5.以上工程量为暂估量,最终按实结算。破损混凝土路面约8块(每块面积<200m2),间距约800米,修复需分2次进场施工,施工期间需保障道路通行。

6.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结算办理。待完成路面更换及围挡更换,经甲方验收合格15个工作日内付款95%,待工程质保期一年后支付余款。付款前乙方需提供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报名方式

1.报名地点:宁波雄镇矿业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镇海大厦16楼)。

2.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须具有①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②未被限制投标且不为失信被执行人。

报名资料:(1)报名表;(2)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

投标人应当在电子邮件发出后将盖章版资料原件邮寄或在开标现场递交(资料单独递交请勿与投标文件包封在一起)给采购人,报名时间为指定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4.报名时间:自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4日17:00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5.根据《宁波市雄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限额以下非招标工程项目采购管理办法》(雄镇【2023】9号)确定入围单位,采购人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通知入围单位。

六、入围单位报价文件提交等要求

1.报价时原则上应提交的文件资料:格式详见采购文件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报名表、报价清单、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等内容;

2.以上资料每页需盖公章,一式贰份密封为一袋;

3.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具体以采购文件约定为准;

4.开标时间、地点:具体以采购文件约定为准;

5.我公司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开标会。

6.我公司将对提交的资料进行核查,须拟派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并递交授权委托书,如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资料不全、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模糊不清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七、定标方式:

1.合理低价法,确定总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若投标人在有效投标报价范围内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由采购工作小组在纪检相关人员监督下执行随机摇球方式随机确定其排名次序(先抽中排序在前)。

八、报价依据

1.本次投标限价为340562元(含9%税)。

2.不高于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报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

3.如不足三家投标人报名,由采购人项目采购工作小组视情况决定继续采购或重新采购。

九、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雄镇集团公众号及镇海区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对外发布(网址:https://218.0.7.247/ZHPRESystem/index.jsp)。

十、采购结果公告发布

本次采购结果公告同时在雄镇集团公众号及镇海区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上发布(网址:https://218.0.7.247/ZHPRESystem/index.jsp),公示3天。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雄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窦珂 电话:13486482255 邮箱:156758497@qq.com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6楼





投标人须知

(一)采 购 文 件

1、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招标事项说明

⑴采购文件由下列部分组成:

① 采购公告(询价函);

② 投标人须知;

③ 投标文件格式。

⑵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⑶ 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场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二)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3、投标文件构成

⑴ 投标文件统一格式包括:

1)报名表

2)报价一览表;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均加盖公章);

4)投标人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证明材料;

5)投标报价文件(适用于综合单价法计价项目,格式按广联达套价软件生成的格式:书面内容中除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外,其他内容通过广达套价软件(最新版)打印成册,本资料只需放入商务标正本中,副本中无需放入;上述四项内容由中标单位中标后三日内通过软件导出并打印成册一式三份提交采购人作为签订合同及工程结算依据。(注:投标报价文件的封面及投标总价表等处无需加盖编制人造价人员专用章及签字);

6)其他:

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时当场查询,如发现后取消资格;

②投标人自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如有)。

注:投标文件应使用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4、报价(在采购限价及以下金额进行报价,超过采购限价的投标无效。)

⑴ 本项目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调整方式:综合单价固定不变,工程量按实结算。)综合单价中标后不予调整,投标人需自行考虑报价。

⑵投标人应在报价说明中标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文件报价中的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⑶ 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⑷ 超过采购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⑸ 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或未签字(或盖章)的或资料不符合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5、投标书份数和签署

⑴ 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⑵ 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

⑶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要求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如为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书上。

⑷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书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签字和盖章。

⑸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三)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开标时间:2024年 月 日14:00时,开标地点: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7楼 ;须拟派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并递交授权委托书,如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⑴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包封。

⑵ 包封上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并于袋口密封处加盖骑缝章。

(四)评 标 及 授 予 合 同

7、投标的评价和比较

(1)采购人依据项目特点组建采购工作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招标工作在采购工作小组内独立进行,相关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标信息;

8、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总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投标人在有效投标报价范围内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由采购工作小组在纪检相关人员监督下执行随机摇球方式随机确定其排名次序(先抽中排序在前)

如不足三家投标人报名,由采购人项目采购工作小组视情况决定继续采购或重新采购。

9、合同授予:

本招标工程的合同将授予通过评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且中标人须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0、解释权

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田顾村、杜夹岙村、中心村

9 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临时道路

(运输专用道路)破损混凝土路面

维修及围挡更换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宁波市雄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及合同价

一、工程名称: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田顾村、杜夹岙村、中心村 9 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临时道路(运输专用道路)破损混凝土路面维修及围挡更换工程。

二、工程地点: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田顾村、杜夹岙村、中心村 9 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三、承包范围、内容: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田顾村、杜夹岙村、中心村 9 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临时道路(运输专用道路)破损混凝土路面维修及围挡更换工程的原路面拆除、新路面浇筑、围栏更换等工程。

四、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量按实计取,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叁拾肆万零伍佰陆拾贰元整(小写:340562元,其中增值税 元)。

项目或费用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

合价






注:1. 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模式,此单价包括施工设备、劳务、材料、运输、安装、维护、保险、施工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工期暂定50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三条 工程要求

一、乙方进场后,甲方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交代清楚施工现场周边情况和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项。

二、甲方指定刘挺为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并监督乙方施工全过程。

三、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对范围内的目标开展施工工作,如未按照原工程设计要求或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指挥,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乙方必须配各满足本项目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员、机械,并保证按甲方要求完成合同项目工程。

五、乙方负责机械及人员的安全管理,应充分认识到项目现场的危险性及特殊性,负责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加强防范范围内的安全责任事故防范,作业期间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赔偿。

六、钢筋混凝土路面破碎,厚25cm,面积暂估768m2,含混凝土破碎、装车、运输、处置等一切费用;砼和钢筋的拆除料残值由中标单位处理,残值抵消相关施工费。

七、原拆除路面和重新浇筑砼路面钢筋布置:三级螺纹钢Φ14单层双向,间距25cm*25cm;路面C35砼浇筑,厚25cm;面积暂估768m2,含模板、混凝土浇筑、养护、切缝、路面防滑条等一切费用。

八、道路两侧围栏斜撑拆除及更换安装150根,与路面交接处采用C25砼加固;拆除料残值由中标单位处理,残值抵消相关施工费。

九、600米整体围栏(含斜撑、立柱)更换,围栏立柱高2.0m,柱距3.0m;加厚小孔60*60mm,硬塑铁丝网4mm,围网高1.8米;基础利用现有混凝土结构;围栏拆除料残值由中标单位处理,残值抵消相关施工费。

十、以上工程量为暂估量,最终按实结算。破损混凝土路面约8块(每块面积<200m2),间距约800米,修复需分2次进场施工,施工期间需保障道路通行。

十一、在施工过程中,对发包人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及时整改或回复,整改不力或不及时整改的,每次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元违约金。如不按要求缴纳的,甲方有权从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第四条 质量与验收

一、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甲方及相关设计要求。因乙方原因本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无偿返工。

二、在工程验收时,若经甲方现场核查无法通过的,乙方应无偿整改,直至验收完成。

三、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同意的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责任分别承担。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选择检测机构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五条 合同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结算办理;

二、待完成路面更换及围挡更换,经甲方验收合格15个工作日内付款95%,待工程质保期一年后支付余款。付款前乙方需提供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六条 附 则

一、其它约定事项:

1、施工时间必须由甲方统筹安排,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时间段进行施工。

2、乙方须做好施工区内工程施工所需的维护、安全等工作。

二、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须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经法定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24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宁波镇海



甲方:宁波市雄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 18号镇海大厦17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798号镇海文化艺术中心A区一层(AB连廊中间东面) 联系电话:0574-88889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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